落水狗

落水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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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常见问题

    1、哈威·凯特尔,蒂姆·罗斯,迈克尔·马德森,克里斯·潘,史蒂夫·布西密,昆汀·塔伦蒂诺 主演的电影《落水狗》来自哪个地区?

    爱奇艺网友:电影《落水狗》来自于美国地区。

    2、《落水狗》是什么时候上映/什么时候开播的?

    本片于1992年在美国上映,《落水狗》上映后赢得众多观众的喜爱,网友总评分高达161分,《落水狗》具体上映细节以及票房可以去百度百科查一查。

    3、电影《落水狗》值得观看吗?

    《落水狗》总评分161。月点击量1次,是值得一看的恐怖片。

    4、《落水狗》都有哪些演员,什么时候上映的?

      答:《落水狗》是1992-01-21上映的恐怖片,由影星哈威·凯特尔,蒂姆·罗斯,迈克尔·马德森,克里斯·潘,史蒂夫·布西密,昆汀·塔伦蒂诺主演。由导演昆汀·塔伦蒂诺携幕后团队制作。

    5、《落水狗》讲述的是什么故事?

       答:恐怖片电影《落水狗》是著名演员哈威· 代表作,《落水狗》免费完整版1992年在美国隆重上映,希望你能喜欢落水狗电影,落水狗剧情:黑帮老大乔·卡伯特(劳伦斯·蒂尔尼 饰)和他的儿子“好家伙”艾迪(克里斯·佩恩 饰)召集了六名强盗,准备到珠宝店抢劫一批天然钻石这六个人彼此各不相识,甚至连对方的姓名都无从得知。乔为了保持机密,以颜色作为代号分别给六人起名为白先生(哈维·凯特尔 饰)、橙先生(蒂姆·罗思 饰)、金先生(迈克尔·马德森 饰)、粉先生(史蒂夫·布斯塞米 饰)、棕先生和蓝先生,并规定他们之间不能透露任何私事。  抢劫时,六人中了警察的埋伏,蓝先生和棕先生当场死亡。白先生带着身受重伤的橙先生回到预定的聚集地——一个仓库。一会儿,粉先生、“好家伙”艾迪和金先生也来到这里,并活捉了一名警察。几人回忆案发时的情景,得出结论,六人中必定有人向警察告密。为了揪出告密者,大家审问拷打那个警察,仍然无法得知事实真相。本就互不了解的几个人,开始互相猜忌,事情的发展完全偏离了预设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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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威·凯特尔
    • 蒂姆·罗斯
    • 迈克尔·马德森
    • 克里斯·潘
    • 史蒂夫·布西密
    • 昆汀·塔伦蒂诺

    用户评论

    • Jensen

      以下内容参考了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这篇影评最后发表在了公司内刊,所以想自己留个纪念而已。

      《落水狗》是导演昆汀卡伦蒂诺的处女作,1992年在圣丹斯电影节上首映,虽然不及《低俗小说》、《杀死比尔》那么有名,但在这部片子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典型的昆汀风格——片头看似无关的碎碎念,非线性的叙事结构,把戏谑和暴力美学完美结合的黑色幽默,对七十年代爵士乐及漫画的深刻喜爱等。
      作为一部低成本的独立影片,《落水狗》的故事情节很简单:黑帮老大乔和他的儿子,策划了一起珠宝抢劫案,组织了六个互不相识的人去实施,结果遭到了警察的埋伏,死伤惨重,剩下的人又因为相互猜忌而自相残杀。整部影片自始至终没有出现一个珠宝店内抢劫的镜头,只是通过事后劫匪之间喋喋不休的对话,一幕幕生动的画面已然栩栩如生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落水狗》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影片关于人物的设置及细节的刻画。六个劫匪分别用了不同的颜色来命名:Mr White,白先生——义气,Mr Blonde,金先生——忠诚,Mr Orange,橙先生——正义,Mr Pink,粉先生——利己主义,而Mr Brown 棕先生只是在序幕中唠唠叨叨了一阵子,Mr Blue蓝先生完全是一个打酱油的角色。用颜色给人物命名已经是很明显的暗示——每个人代表着一种立场,昆汀尤其注重细节的描述,使得每个人的性格、立场都极为鲜明。
      白先生是个典型的黑帮铁汉柔情。用打火机的手法独特,用墨镜凑在鼻子下面试探橙先生是不是已经断气,遇到警察酷劲十足的激战都可以看出,他是个老江湖,但是他也有柔情的一面。橙先生是他的拍档,意外中枪,他认为是自己的错,自责和怜悯使得他不仅告诉了橙先生自己的姓名和真实身份,还坚持要送橙先生去医院。在大家相互猜忌的时候,他一直袒护着橙先生,用kid(孩子)来称呼橙先生,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直到橙先生倒在他的怀里,告诉他:“对不起,我是警察。”
      金先生是个变态但非常忠诚的家伙。在遭到警察伏击后,他没有惊慌失措,而是神态自若的戴着墨镜,吸着可乐回到了货仓。珠宝店里警铃一响他就开始疯狂扫射,在货仓里享受警察在自己举起的枪管下绝望挣扎躲避的样子,随着音乐,踏着舞步,他优雅而又残忍的割下了警察的耳朵。但他对乔却极为忠心,心甘情愿地替乔坐了4年牢,半个字都没透露。
      橙先生是典型的卧底,这个角色的设计多少模仿了林岭东导演的《龙虎风云》中周润发所饰演的高秋。他从公寓出来之前的那部分描写,同样是个细节丰富的段落,挂电话、穿外套、藏小手枪、拿左轮枪、拿香烟、关音乐、拿钥匙、找戒指、对着镜子给自己打气,足见他的紧张。在仓库里,看着金先生要烧死那个警察的时候,他终于开了枪。
      粉先生说的最多的除了f**k就是professional(专业),因为作为贼,他真的很专业。在抢劫失败后,他第一个说有卧底,他不愿知道白先生的名字,他不愿意杀人,他得到钻石后没有随时携带而是找了个安全的地方先藏起来。他是个将自身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人,他不愿送橙先生去医院、不愿知道白先生的真名其实都是怕惹麻烦,他在金先生出现之前大骂其变态,金先生出现之后又转而讨好他,他不愿给小费,不愿接受“粉先生”的外号,但乔一发话他便老老实实的接受了。
      那么谁才是《落水狗》的真正主角?是侠骨柔情的白先生,变态但忠诚的金先生还是警察卧底橙先生?不,其实真正的主角是那个容易让大家忽略和鄙视的粉先生。
      粉先生的后现代的策略。因为个体无法与集体时刻保持一致,缺乏权威性的真实,大家卷入了一场由于信念无法相互调和而形成的错综复杂的矛盾之中,故事以死亡告终。粉先生成为唯一活下来的人并拿走了钻石,他成了最后的赢家。他显然是影片中最猥琐的人物,他胆小怕事,当其他人坚持自己的立场时,他开始也许会争辩一下,但最后他一定会妥协。仔细分析一下就可以发现他是个典型的后现代人物,根据后现代的理论,真实淹没在错综复杂的话语之下是不可解的。他不了解真实,所以他采取的策略是“时刻做对自己最有利的事情”,不持任何立场,倘若进入矛盾之中,就做“对自己和集体最有利的决定”。于是他成了唯一的既得利益者。
      没有既定的立场,没有权威的话语,没有固定的信念,没有做事的原则,只做对自己有利的决定。从这个角度来看,粉先生是唯一拥有自我的人,其他人都是某种权威信念的奴隶。他也是唯一大家不知道名字的人,只有他属于自己,他掌握自己的命运。粉先生是一个后现代的英雄,在无数传统英雄的影子下塑造出的一个仓惶而逃的后现代英雄,这就是《落水狗》的目的。

    • Jensen

      怎么样来开始一段赞美甚至歌颂,这是个问题.
      想了很多桥段,最后还是迫于文字功底选择了最直接坦白的表达:这是部好片子.好玩的片子.
      忘记了在昆汀之前的哪个更有名的导演曾经说过:很多导演究其一生都是拍一部电影.重复一个主题.听起来有点道理.
      特别是对这种所谓的作者电影来说.
      是的,<落水狗>是我看过关于这个年轻的大叔迄今为止所有电影的最后一部.从最负盛名的<低俗小说>开始.但对我而言<低俗小说>中那些令人赞叹扼腕的地方却完完全全可以在本片里找到痕迹.甚至说<低俗小说>是<落水狗>的影子.
      只不过在<低俗小说>中他借以了一种更饱满更圆润更完美的方式呈现出来而已.
      可绝色佳人就是绝色佳人,不同于美女需要化妆品来粉饰.有时过厚的粉过浓的妆可能分散了五官天生的美丽有时小小缺点小小瑕疵都是可爱的.
      对于很多人批评的剧本过于单薄情节过于简单我只能一笑置之,事实上这样更好.
      最喜欢昆汀的地方就在于他的喋喋不休的台词.东拉西扯上天入地废话连篇.
      印象中很深像是在"Kill bill 2"中比尔向乌瑟.玛曼解释她是个天生杀手的原因,上帝啊他竟然从美国漫画里的超人蝙蝠侠这种东西聊起滔滔地讲了几分钟.
      所以在<落水狗>中我们能不断地找到这种冗长的对白.例如开篇那段令很多人反感迷糊的"闲话家常".例如橙先生那段编造的贩毒生涯.可就是在这种看似平常的你来我往中交代了人物与人物间微妙的关系.于开始那段来说.白先生与joe之前的戏耍就可以看出两人的关系与地位.在场所有人唯一一个敢抢和会抢头目joe本子的非白先生莫属.这预告了两人最后的对决.还有橙先生的怯生与被斥.粉红先生的不给小费等等.都是对后续故事的暗示和伏笔.
      而且片中台词精彩(你可以做的就是期待死亡 ,期待你不会很快得到的死亡)(你看起来像个刚出道的贼,而我是专业的).专业的贼.听起来是否很熟悉.别忘了它出厂年份是1992年.
      语速和语气也被每个角色把握地不错,听起来很舒坦.好比葛优在冯小刚片子中的京腔调调.有点可惜是原著是英文所以可能有些幽默太地方色彩我们理解不了.但无伤大碍.
      最著名的莫过于大叔所谓的暴力美学.金先生在"比利的七十年代"的欢快曲子下踱着舞步熟练割下那个苦命警察的一只耳朵时你的心情是否复杂.恶心的很酷不是吗?暴力在他眼里简直成了艺术.于是我们多数可以在暴力冲突的高潮听到一段抒情的爵士抑或激昂的摇滚.暴力溶了音乐或音乐溶入了暴力或两者交相辉映.说不清.
      而他还不罢休.在他的电影里暴力既无处不在又出乎意外.片中人物的受伤死亡多数发生在不经意间.如词所说谈笑风声中灰飞烟灭."拉利.不要用枪指着我的父亲".跟着砰.砰.砰.三声.跟着我们无恶不作的主角们就都倒下,躺在那里姿势还很不雅.没有临死前高呼的主义万岁也没有回光返照的骁勇善战.被革命电影先入为主的的我们很难接受这种安排.怎么这么快就死了?怎么死得这么窝囊?观众往往还没回过神一脸错愕.可也许这就是死亡这就是谋杀.在生活中这种真实是残忍的可在电影里就是难得的真实了.
      <落水狗>作为昆汀的处女作,如前所说在一个作者导演中的第一部电影往往揭示了他对人生的根本看法.也许人生对他来说就是一部带点黑色幽默的荒唐电影.导演是上帝你我他都只不过是个跟着剧本走的演员.主角配角还是跑龙套的都叫演员.是宿命是注定所以唯一的出口就是除了要学会怎么入戏怎么演戏更应该学会怎么出戏.
      正由于此在整部影片中我们都可以感觉到导演的顽皮,用他为数不多的资金和胶片在玩弄观众的想象力甚至忍耐力.即便不得于围绕在一个简陋的仓库里展开情节.也不甘于安安静静规规矩矩地讲他的故事.所以在电影里我们可以找到插叙倒叙颠倒但不混乱的剪辑型如<低俗小说>中著名的环型结构.所以当电影以戏剧性结局闭幕时我们本不应该感到惊讶.冷酷的勇敢的狡猾的有情有义的都倒下了.一只粉红色的老鼠窃得了整个蛋糕.可笑吗?好玩吗?这是电影还是生活?

    • Jensen

      "细节是卖点"基本把大细节全说完了。。。今儿上课学到这部片儿了,讲了些前边评论中没怎么被提到过的小小细节,为之震惊 于是来补充一下。。。可能有点小啰嗦我文笔不好表拍我~

      如下列出:

      故事发生的仓库是一个棺材仓库(coffin warehouse)

      Mr. Blonde出现时就坐在一对包好的棺材上面,隐喻他是个变态的热衷杀戮的人。


      关于orange是卧底:

      一开始pink和white在争论谁是卧底,房间的背景是一堆粉色和白色的瓶子在左边,一堆橙色的瓶子在右边。橙色瓶子就在指卧底就是orange。

      小boss eddie在车里开往仓库时候车开过去,车碾压过去的正是橙色的气球(为毛不是别的颜色...所以也隐喻orange is the cop)。(这detail太小了老师说完之后我现去找了一下...- -)


      关于orange和white的感情;

      片头大家早餐时每个人都是独立或者两个三个混杂一起出现的镜头,可white&orange却有很长的接近三分钟的取景和剪切!!!(framing and cuting..)

      orange和他那位black cop(his trainer) 在咖啡店第一次提到这群坏蛋的时,说到一位long beach mike,orange说"he's a good guy" 然后black cop立马打断他 说这人是fucking scumbag. orange从这儿就开始有点倾向这群坏人。后来他和white产生的感情是昆汀从吴宇森的<喋血双雄>(1989) 借鉴来的。早期吴宇森的香港电影典型套路是 1, 抓人性. (记得发哥的枪战和同时漫天飞的圣母雕像还有鸽子不~) 2, 两个相互很有感情的人,一个被另外一个出卖却不愿意认同这个结果。然后很痛苦纠结。。 昆汀就是搬用了john woo大导演的招牌人物关系运用在了orange&white身上。

      orange一团乱的家里那段,带戒指隐喻可能失败的婚姻感情。white跟joe的谈话里面也提到了white和他的一位女朋友分手,所以white感情上也多少处于失落状态。

      white和pink两人开始的那段,white说来说去都是怎么送orange去医院。他憔悴,后退依靠着墙,即使orange知道自己底细还是心软想送去医院。和pink打起来持枪相对也全部因为pink做出了'坚决不能送去医院'这个决定。

      orange是个"疯子"。整篇orange只有一个mirror shot(电影中出现镜子一般都是隐喻两种对立感情) 且orange的是一个full length mirror shot在他临走下楼时, 镜子中的照出了两个完整的人。如果他下楼,便发生了接下来的种种。如果他不下楼,故事就停止了。他用crazy的口吻跟镜子中的自己对话。下楼以后我们在cop的车里听那几个警察边跟踪他们边说“这卧底就是一疯子”。 他在片尾跟white坦白了自己就是卧底,这是一个没理智的人做的事,说白了也是一疯子。(pink依旧是唯一"professional"的) 当然 坦白的原因也包括对white的感情因素。

      white是全片另外一个有mirror shot的人。且他有很多个mirror shots. 从一开始跟pink争论谁是卧底时,镜头在他俩侧面,到后来说话时很久都是对着镜子。white对orange一直有emotional attachment, 改变了他的原本的自己和理智的思路。

      Mr. Brown死在车里之后 orange就特呆,然后是white拍着他的肩膀推耸着往前走.镜头对准他俩背影的时候长达好几秒的white手搭在orange肩膀上带着他跑,两个人在一个镜头。(个人觉得好甜蜜啊....- -)

      其他,

      joe and eddie和Mr. blonde的关系非同寻常的好,虽然这一点不用多提。从blonde进office开始, joe就立刻站起来,完全过分热情,对其他人却并非如此。而且eddie把blonde加入他们新案子也是个临时决定,joe见white时就说是'its a five man job"。They dont bring new guys but vic(blonde).



      先写到这儿...
      乱七八糟细节我剪切了一些在我相册....大家看着方便啦~
      http://www.douban.com/photos/album/61175938/

    • Jensen

      没人再有耐心读文字的时代

      我想在每个周二晚十点,讲一个荒唐的故事,欢迎关注 n

      nn---------广告结束,我让路-----------nn 16年前,我5岁。在这个92年的秋天,我正为许多事情发愁,比如说为什么幼儿园开园典礼上,那个叫“一闪一闪亮晶晶”的舞蹈,我的裤子要比其他小朋友短。这是9月的事儿了。一个月之后,也就是1992年10月20日,在大洋彼岸,麦当娜一脱精光,说:“你们不是想要看么,老娘脱完了给你们看!(设计台词)”于是横空出世一张叫做《Erotica》的专辑。n 为什么要说到麦当娜呢。因为RD的开篇便是几个男的假模假式的围坐在一起谈论音乐。不是别的,正是麦当娜在1984年出的那张专辑《宛如处女》的主打歌《like a virgin》,由华纳唱片出版,这张比我年纪还要大的专辑在当年可谓风靡一时,男人们所谈论的主打歌成了麦当娜第一首荣登排行榜榜首的单曲,而这张专辑在当时也登上排行榜第一的位置。我们的流氓昆汀在电影中用十分娘的语气反复说:dick,dick,dick,dick...麦当娜看罢这部电影,简直是赞口不绝,不过十分不满意开头几个爷们儿对其小曲儿的评价,于是送了开头提到的,也是在9月2日上映一个月后,出的那张《Erotica》作为礼物给昆汀,并且在上面写到:“昆汀,那和阳具无关,是和爱有关。”n 极具争议的《Erotica》使麦当娜在当年受到了很多压力,以及负面的批评。但是同年的《Reservoir Dogs》却让昆汀名声大噪。这个当时还年轻的男人也通过另一种形式脱的精光,将自己展现给所有人。n 那么,终于回到了这部片子。男人的电影《落水狗》充满血腥和暴力。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晚餐吃的太多的原因,今天晚上看到那些血腥的画面,特别是可怜的Marvin警官被割掉的耳朵,肚子立马不舒服起来,完全愧对被索多玛折磨过的自己。昆汀的确是擅于营造气氛和制造对比。他的电影里,只要是出现平和的过程或是舒缓的背景乐,那么我们知道,接下来一定有让人喷水的情节出现。n 比如说我们的Mr.Orange,这位钢琴师(演员Tim Roth在1998年出演著名电影《海上钢琴师》)一身是血的蜷缩在汽车后座,而且还瞎动弹,那些鲜红的颜色在以黄色为主色调的屏幕上显得刺眼,而这发生在平和有趣的男人对话以及配乐活泼的字母滚动之后。n 再比如我们帅气的Mr.Blonde放起愉快的音乐,割掉警员耳朵,之后提了箱汽油打算烧死这个可怜虫的时候,虽然透着紧张感,但是表面的情节叙述仍然可以看作是比较舒缓的。但是枪声突然响起,鲜血四溅,他应声倒地。一个平摇的镜头告诉我们,Mr.Orange枪杀了他,并且这位橙先生就是传说中的卧底条子。n 《落水狗》拍的不错。第一要归结于剧本写的很好。几个角色的人物关系处理的并不缓慢,而且带有合理的紧张感。第二就在于昆汀的本事了,如同上面所说的气氛营造和对比制造。很简单的一个例子,就在于橙先生和白先生开头在汽车里对话时,紧张的镜头感,快摇加上快切,配上血淋淋的画面以及两人的嚎叫,顿时让还懵懵懂懂于《宛如处女》对话中的观众们,一下进入到电影的氛围。n 除了这两点。还得归功于演技出色的各位演员们。昆汀自己就先不用说他了,哪怕最初他的确想要给自己设定粉先生的角色,不过也是后话。总之满脸是血的死了。那个蓝先生也最好放一边,我们对他的印象,无非就是“已经死了,像个马蜂窝似的。”n 白先生,这个老好人。Harvey Keitel最后捧着橙先生尖嘴猴腮的脑袋,得知面前这个他拼命护卫的人就是传说中的条子的时候,那个表情太赞了,就像得知自己在把了一晚上的美女结果是个人妖一样,满嘴的苦水。然后我们知道,他也成马蜂窝了。n 金先生。属他最帅。不过帅哥往往是最变态的,怀揣着不为人知的诸如割耳朵和玩汽油的恶劣嗜好。不过需要承认的是,Michael Madsen把这个变态诠释的极其不错,眼神中的镇定和眼前的血腥对比,让所有姑娘都有赶快找个丑鬼嫁了的冲动。n 钢琴师橙先生。以前看《海上钢琴师》的时候就觉得这个演员怎么阴阳怪气的,不过也许他的演技就是透露在这里面。《落水狗》看了一段之后,我还纳闷,难道这个演技派就这样要死不活的在仓库里躺一个多小时?事实证明,后来Mr.Orange的插叙以及结尾他的表现都不会让人失望。n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粉先生。之所以把他放到最后来说,就是因为这个角色其实在全片里是最重要的。换句话说,《落水狗》想要表达的东西,大部分都集中在了这个人身上。在他口中出现最多的词,除了Fu*k,就是professional。自己是个够“专业”的罪犯,那么他的“专业”到底体现在什么地方。他以自我为中心作为价值考量,对一切的人物和事件的考虑,以及对下一步该做什么的考量都来自于以他自我为中心的标准。他绝不会让其他以各种颜色为代表的人告诉自己真实的名字,当然,也不会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这是危险的。虽然没有查证,但是我到现在仍然相信他最后拿着那箱钻石跑出去后,并没有被警察逮捕,即便我们从Mr.Orange这个人身上可以大致推断,警察早已监视了这个仓库。而虽然很多人说,大Boss那个肥头大耳的儿子最后被击毙,是因为白先生的枪头一摆造成的。我想有此推断的人要么就是CS玩太多,要么就是完全没有注意另一个躲在角落里的粉先生。这个人钻出来之后手里拽着枪,并且对他的智商,我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个极其有心机的人在混乱的场面里,迅速以自我价值为准轴,判断出了下一步有利于自己的行动。那么,《落水狗》之所以让这个人活到最后,或者说,之所以让这个人活的最久,也正在于此。对于现实生活的莫大讽刺,那些自私的,以自我为考量,放弃所有亲情爱情友情的人,往往在社会里能够耀武扬威,指手画脚的得到最大利益。我们鄙视它,但是不得不承认现实的确如此。这并不是一种指向歧途的引导,而是极大的讽刺。n 最后想要说的是,《落水狗》让我看清的另一个事实是:在现实中,对于太多的事情,你根本没必要思前想后妄图考虑周全,所谓计划没有变化快也是这个道理。机关算尽到头来往往事物会朝着另一面发展,何苦庸人自扰呢?比如说,我本来计划今天晚上找篇外语文章翻译以便练习英语,但是万一写着写着中途停电了呢,所以我还是赶紧睡了得了。n

    • Jensen

      t“F*** you! I'm dying!”nn最记得这句昆汀味十足的台词,昆汀把电影真是玩的不亦乐乎。nnt一个简单至极的故事情节:一个大佬临时纠集了一帮家伙去抢劫珠宝店,没想到其中混入了一个卧底,因此中了警察的埋伏,死伤惨重,剩下的人又因为相互猜忌而自相残杀。网上有一段小动画叫“Reservoir Dogs in 30 Seconds”,30秒的时间就能把这个故事完整的讲完了。没有复杂的情节、没有重生的悬念、没有刺激的爆炸、没有华丽的布景、没有震慑的视觉效果,甚至连演员也没一个长得多顺眼的,它有的只有一个:精彩的叙述方式。我想大可以做一个专题,就叫“听昆汀讲故事”,例子就用《落水狗》。其实昆汀在电影中就已经将自己的绝招告诉我们了,还记得电影中那个卧底警察背熟的那个毒贩的故事吗?对白反复强调的是:细节才是卖点。nnt影片中众主角们开头就有一段非常拉风的出场,慢镜、西装、墨镜、嘴叼烟头、手插裤兜,像极了香港电影中黑帮大佬们出门的镜头。然后每个人一个特写镜头、字幕标识出演员的名字,然后镜头转到背面,片名出现——“Reservoir Dogs”,非常有趣的是,在片名之前插入了一个小小的“are”,哈哈,昆汀一开始就告诉你了,这些耍酷男只不过都是“落水狗”而已。另外有趣的是,关键人物Tim Roth的名字是和其他人分开的,而且加了一个“and”。nnt众落水狗们是由父子俩——大Boss乔和小Boss艾迪领头,其余的都是临时凑齐的,为安全考虑,分别不同的颜色来作为代号,呵呵,这不就是不同毛色的狗么?nnt片头一段众狗群聊的镜头是长达7分钟胡扯蛋,大段的对话看得人不知所云,这也是昆汀电影的一大特色,让观众不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然后突然给出一个惊喜,这是他最大的乐趣所在。细看这些絮叨,而又不尽然:棕狗絮叨着他对麦当娜的《像个处女》的解析,满口都是性;大Boss在拿着他的名册查着什么,显然这名册上还有一大串名字,而众狗们的名字应当也是位列其中的;白狗敢公然夺过大Boss的名册,显然他和大Boss的关系非比寻常;金狗开玩笑问大Boss要不要我来干掉白狗,还做了一个击毙的手势,后来我们也知道,他是个变态杀人狂;最有意思的是粉狗,执意不愿意给小费,但是大Boss一来,他还是给了,短短几句对白,仿佛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从穷人堆里走出来的、颇有些单纯而又敏感的、遇事但求自保的家伙。nnnnt接下来就看看昆汀那天马行空式的叙述方式吧。nnt片头字幕还没结束,正当我们看到众狗们意气风发的出发,期待着他们会干出怎样一番“壮举”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惨叫“我要死了”,然后就看到橙狗浑身是血的出现在汽车后座上,白色的车座内到处蹭着的鲜红血迹格外扎眼,血淋淋的双手、惊恐的眼神、哭腔式的嘶喊、绝望地扭动着的身体,让人大跌眼镜,刚才还在耍酷的橙狗一下子变成了这个样子。其实,这里是电影的开头,却是故事的中段,之前发生的事都是用插入闪回的方式叙述的,每段插入又分别有一位主人公,白狗、金狗和橙狗的段落甚至加上了小标题。nnt这几处插入式的叙述都韵味十足:白狗问粉狗是怎么逃出来的,自然地切入粉狗逃跑的过程;粉狗去厕所了,剩下白狗一个人抽着烟等着,似乎故事的发展在时间上出现了一段空白,于是切入白狗的段落;金狗打开后备箱给白狗和粉狗看他抓的警察,三人相视一笑,白狗相信了金狗,然后切入金狗的段落;橙狗意外地干掉金狗后,无奈地只能等着大Boss前来,这里的时间上又出现了一段空白,于是切入橙狗的段落。几处切入点都恰到好处,流畅自如。而整个抢劫行动的目标和计划是在白狗的插入段落中从对话中叙述出来的,具体每个人的分工和细节步骤又是在橙狗的插入段落中从对话中叙述出来的,拿捏得游刃有余。nnt整部电影讲的是一次抢劫珠宝店失败的行动,而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哪怕一个珠宝店内的镜头,但是通过众狗们喋喋不休的对白,一幕生动的画面已然栩栩如生地呈现在我们脑海中。n n 影片中最最关键的人物就是橙狗,而在他拿起枪打死金狗之前,我们几乎都快把他忘了,一个血流满地,奄奄一息的家伙还能做什么呢?昆汀成功的暗示并引导了观众的思维,然后令人咋舌的把一个惊喜“噌”的冒了出来。我甚至能想象到当昆汀看到观众惊讶的表情后,开心得手舞足蹈的样子。nnnnt对于剧中人物的刻画,昆汀尤其注重细节的描述,使得每个人的性格特点都极为鲜明,立体而丰满。nnt白狗是个老江湖,用打火机的手法独特,试探橙狗是不是已经断气了是用墨镜凑在鼻子下面的方法,估计是看是否有雾气吧,在逃脱的时候举双枪连车带警察都打得稀烂的镜头酷劲十足。而他又是有同情心、讲义气的人,以至于粉狗说他“表现的像个新手”,橙狗是他的拍档,中枪垂死,白狗觉得是他的错,自责和怜悯使得他不仅告诉了橙狗自己的真实身份,还坚持要送橙狗去医院,拒绝让变态的金狗留下来看着橙狗,并在相互猜忌中始终袒护着橙狗,不惜自己的生命。nnt金狗是个变态的家伙,出现在货仓便是带着墨镜,吸着可乐的,举手投足透着些许优雅与自恋,而他在珠宝店里警铃一响就开始疯狂扫射,在货仓里拿枪对着警察,享受着警察在自己举起的枪管下绝望挣扎着躲避的样子,他可以随着音乐,踏着舞步,割下了警察的耳朵,说“我才不理你现在知道还是不知道,无论怎样我都会拷打你,不管能不能得到我要的信息”。而同时他对大Boss又极为忠心,心甘情愿地替大Boss坐了4年牢,半个字都没漏。nnt粉狗是个“专业”的贼,至少他自己这么认为,敏感、胆小,活像个偷油的耗子,一出事他就警觉有卧底在他们之中,他们是中埋伏了,白狗要告诉他真名,他立刻敏感地拒绝了,他不想杀人,为杀了一个警察而耿耿于怀,他拿到钻石后并没有随身带着,而是先藏在了一个地方,他在知道金狗割了警察的耳朵后捂着鼻子惊恐地凑过去看。他又是个自身利益第一的人,他不愿送橙狗去医院、不愿知道白狗的真名都是怕惹麻烦,他在金狗出现之前大骂其变态,而金狗出现之后又收回了这些言语转而讨好他,他不愿给小费,不愿接受“粉先生”的外号,但大Boss发话后便老老实实的接受了。nnt小Boss艾迪,狠角色一个,一见金狗就解开扣子、腾空口袋、褪下手表,言语挑衅,然后和金狗干上一架,显然,他和金狗是一丘之貉。nnt而对于次要人物昆汀可真是有够“次要”他们的,自己来扮演调侃麦当娜的棕狗,而蓝狗几乎没几个镜头,也没几句台词,我们只知道他被打成蜂窝了……nnnnt再看看昆汀还有哪些精彩的细节描述吧。nnt白狗问粉狗要不要抽烟,粉狗第一反应是说戒了,然后又问有烟吗?白狗一摸口袋,没有烟,这是因为在前面抱着橙狗掏兜里的手帕时把烟带掉在地上了,于是他又回到橙狗身边拿,给粉狗点上烟后,自己并没有点,而是等到洗完、梳完之后才点的,粉狗一边说着金狗的疯狂杀人,一边有些紧张地把手枪子弹上膛,而旁边的白狗一听上膛声立刻警觉地回头看了一眼,等等。nnt影片中间画外音有一段说:这是凯比利的“70年代的超级回声”,如果你是第12个打入的你就可以赢取两张看怪兽的门票,而金狗在折磨警察的时候打开的电台正是这个,呵呵,这怪兽不就是金狗吗?nnt金狗在折磨警察之前,特意检查了一下躺在地下的橙狗伤势,确认他不会醒来时才下手的。而金狗在割警察的耳朵的时候,镜头故意晃开,似乎是我们不忍见到血腥的场面而把视线避开一样,但是镜头却对准了货仓中的一个门洞,上面写着“Watch your head”(小心你的头)。nnt橙狗的出门同样是个细节丰富的段落,看上去有些紧张的橙狗挂电话、穿外套、藏小手枪、拿左轮枪、拿香烟、关音乐、拿钥匙、找戒指、对着镜子给自己打气,而仅仅翻戒指这么一个镜头都似乎在诉说着一段卧底警察糟糕、无奈而又有口难言的婚姻生活。橙狗下楼后上了一辆车(小Boss送他们去开碰头会),而这时的镜头却在后面跟踪的一辆车里(橙狗叫来的警察),一个镜头,开两件事都交代清楚了。nnt碰头会后,白狗和橙狗在珠宝店门口的车内排练着行动计划的内容,注意看,前三个镜头是黑白的,画面里面的汽车也都是静止的,这个显然是他们事先拍三张照片,计划应当也就是按照这些照片制定的。这时的白狗和橙狗都穿着花衬衫,排练着每个人将会做什么,看上去非常周到,没什么差错,而画面一转,他们突然就变成墨镜西装了,开车的棕狗满脸是血,这回是玩真的了!nnnnt最为值得玩味的是橙狗讲的那个毒贩的故事,就像“红军帽”要求的那样,在橙狗的讲述中细节相当丰富,从镜头语言中我们知道,他已完全把这些细节都当成了自己的经历(自己进入到了自己的故事中),包括每个警察的表情、警犬的吠声、洗手的细节动作,甚至在开烘干机的时候直接用上了夸张的慢镜(越说得细,故事发展就越慢不是吗?)。有趣的是,在这个故事中,几位警察同样是在听其中一人在神侃自己的传奇经历,和橙狗一样的是,他同样注意细节,极尽的描述着每一处细节。哈哈,狡猾的昆汀把观众给耍了,他其实也在做同样的事,这不由让我想起“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给小和尚讲故事……”那个无穷循环的故事,那个警察说的故事实际上极烂,橙狗说的故事同样烂,昆汀说的这个故事也一样。nnt看昆汀的电影,是一次精神感官的愉悦,它不是仅仅停留在身体表面,但又并不探入内心深处,充满戏谑、嘲笑、无厘头,充满血腥、暴力、变态心理。昆汀的电影,绝不会有多少现实的意义,更不会与社会、人性什么的有任何联系,那些从昆汀的电影中看出多高深的意义的评论都是胡扯。看完昆汀的电影,我只会拍案而起,大骂一句“我靠”。nnnnt引用一段台词结束吧:n “一定要记住那些细节部分,那才是关键之处,这个特别的故事发生在一个男洗手间,你得记住所有的细节,他们是用纸巾抹的手,还是用吹风机吹的,你得记住隔间是否有门,你得记住他们有没有用透明的肥皂,或者中学时用的那种粉红色小颗粒物体,你得记住他们有没有用热水,臭不臭,如果很肮脏,那些混蛋有没有泻得哪里都是,你得记住这些所有的细节,这样才能背熟这个剧本,你要做的就是把这些细节当成自己的经历,当你说这个故事的时候,想着这是你自己的经历,你是怎样做那些事的就行了。”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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