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播放:孽缘 - 第02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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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缘》剧情:暑假时节,大学生海灵(霍思燕 饰)告别男友江浩(赵耀兴 饰)回家探亲。好友玉梅(李曼 饰)的未婚夫刘多贵(孙玮 饰)垂涎海灵美色将其强奸,怒不可遏的哥哥为妹报仇锒铛入狱。玉梅关健时刻背叛了好友,使刘多贵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没想到海灵怀孕了,这致命的打击使无助的海灵离开了故 土。危难时刻,胸怀宽阔的李保全(李晨 饰)来到海灵身边,用真情温暖了海灵绝望的心。后来,李保全被人撞伤成了植物人,海灵不离不弃守在他身边,此举也感动了保全的母亲。在郭浩东(刘恩佑 饰)帮助下,海灵成为了电视台主持人,而主持的第一个案例就象自己生活的翻版,也是一个被人污辱的女孩,为救这个一心求死的女孩,海灵决心现身说法.....

用户评论

  • Jensen

    一个被性侵的女性要经历多少?
    她报警,因为好友也是犯罪者的女友作假证词,无法立案
    这件事传开后,人们指责她不检点,她哥哥未婚妻一方毫不客气地辱骂她
    她的父亲说她败坏了家里的门风将她扫地出门,见到她只会说你害了我们全家
    她不能继续上学
    她怀孕因为贫血无法堕胎
    没有文凭没有背景,为了攒生孩子的钱她在酒店卖酒,因为喝酒太多住院,这份工作也不能做了
    然而强奸她的人可以逍遥法外,可以结婚,没人指责他
    多年后女主起诉那个强奸犯,大众的第一反应是她在炒作,这也是我们时代的悲哀,不是真的东西太少,而是假的太多,即使有真的也没人愿意相信,而且社会普遍认为,如果她真的被强奸了,怎么会说出来?
    最后成功了,那人被判了5年,不算太坏,但是女主失去了父母,失去了第一个恋人,失去了好友,失去了两年青春时光,失去了她最爱的丈夫,亲生哥哥因此入狱,承受了那么多无端的侮辱,她的代价太沉重,即使光明的结局也不会让人完全释然。何况,未来,她作为一个知名女主播,在社会上会遇到什么样的非议?
    这个社会对一个被强奸的女性来说太艰难太残酷了,更可悲的是,很多人觉得这一切是因为女主的反抗,要知道,犯罪的成本越低廉代价越小,这种犯罪发生的几率就越高,如果被害人都只是沉默,谁能阻止犯罪者的肆无忌惮,那时社会上人心惶惶才是真正的地狱,女主的悲哀是像她这样的人太少了,这个社会对受害者的要求太高了。

    女主有一点幸运的是她遇到了李保全,尽管他很穷,但是依然给了无家可归的她一个栖身之所,照顾住院的她,关心她爱她,给她温暖与力量,然而这种人那么少,可遇不可求。

    我记得之前看过一个案子,有一个未成年被性侵的女孩,当初起诉不成功,反而被周围人议论纷纷,她的亲人将她与她断绝往来,多年后终于将犯人绳之以法,但是因为证据不足还是没能让他为所有的恶行负责,律师希望她再出来作证,她拒绝了,说即使作证也不过是让他多判几年,但是好不容易重获的亲情可能又会失去,我记得那里是说她的亲人原谅她了。用的是原谅这个词,她做错了什么呢?

    无论是什么形式如何发生的强奸,最后都一定会有人指责被害人,穿得太少,独行,夜里出去,太笨,最重要的是,谁能证明她没有勾引那个强奸犯,不然为什么那人不强奸别人?对于指责者来说,被害人的美就是原罪,她就应该掩饰自己的美,她就不应该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她被强奸,就是她的错。更可悲的是,这些根深蒂固的恶意中,同性占很大一部分。

    这种对受害者的责难,无形中包庇开释了犯人,于是性质越来越恶劣,被害者的年龄一降再降,犯人越来越猖狂,有三岁的小女孩在幼儿园被侵犯,甚至有六个月大的婴儿被性侵,还有人想说是受害者的错吗?一定要到防不胜防退无可退有些人才会闭上他们恶毒的嘴。

    总有这样的人,不到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永远有一丝侥幸,他们看不到多少幼儿在校园里被侵犯,多少少女在路边光天化日下被拖走骗走迷晕带走,他们看不到沉默让凶手有机会继续害人,他们也看不到,那些因宗教传统女性不能抛头露面不能打扮不能出行的国家,强奸是多么猖獗。

    即使主旋律,这样的片子也是贴近现实的,哪怕只说主角的演技、人物形象丰满程度、情节的严谨完整、感情线的细腻动人,都比如今太多电视剧优秀了,希望能多拍一些,我国还没有勇气把未成年被侵害的实例搬到台面上说,但有进步总是好的。

  • Jensen

          拍这部剧的目的之一似乎是要宣扬法制,告诉我们通过法律的途径,罪恶最终会得到惩治。但作为观众的我却因为这部剧加深了对中国法制的绝望。虽然海灵控告刘多贵强奸是以申诉告终,但在这场赢了的官司背后,却是血的代价。间接的保全死了,玉梅自杀了,直接的郭浩东辞职了,海灵的儿子知道了真相。但罪犯刘多贵呢?只是被判5年的有期徒刑。难道凶手所受的物质的损失,心灵的创伤可以用强奸犯的五年毫无皮肉之伤的有期徒刑来得到弥补、愈合?甚至有可能会被判减刑、假释。
        编剧想通过这部剧传达的思想似乎和这部剧本身所表现出来的东西相背离。在剧中,海灵去当了记者,而电视台的领导告诉海灵,告诉观众,这是一个法制社会,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但让我们来看看刘多贵,社会上人渣的缩影,刘多贵因为贩卖假眼被抓进去坐了两年牢,但出来以后,照样肆无忌惮,重操旧业。这会给一些企图犯罪的人一些误导,认为被判刑,坐牢是一些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那么法律的震慑作用就会荡然无存。
        在最后海灵控告刘多贵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刘多贵的女朋友帮助他请了一个很有名的律师,候不败,之前从来都没有败过,候不败在法庭上也是唇枪舌剑,非常的厉害。这就给人传输了一种观念,控告一定要请到一名好律师,好的律师可以颠倒是非黑白,真相和正义在法庭上往往战胜不了金钱、权势。是的,最后虽然是海灵赢了。但是,要是教授不出来指证,那海灵能赢吗?就不候不败所说,上百个的间接证据也无法证明犯罪,那么那些遭到强奸可怜的妇女,难道一定要是有人亲眼看见并且出来指证才能证明强奸吗?那如果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是不是也太贬低了强奸犯的智商?强奸是见不得人的事情,难道强奸犯强奸还要房门大开,让人看见。如果连妇女说了遭受到强奸,并且本身已经有了那么多间接证据的证明,都还算不上强奸,那强奸罪的规定就太没有意义了,妇女的权益根本无法得到保护。强奸犯以后可以大肆强奸而逃脱法律的追诉,只要做能小心一点,不要被人亲眼看到。我想很多的强奸犯都会很这个注意的。
        如果曾经遭受过强奸的妇女,有过控告犯罪嫌疑人的念头,那么她加入看了这部电视剧,也会打消这个念头吧!因为诉讼的路实在太为艰辛,而最后还不一定能够让犯罪得到追诉。
        从法律的角度,从现实的角度,这部剧是有很多不合乎情理和实际的地方,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它的确也教会了我们如何去包容、如何去爱、如何努力、如何坚强。
        所谓瑕不掩瑜,我还是觉得它是一部好的电视剧,赚足了观众的眼泪。

  • Jensen

        调台时无意看到的,霍思燕和李晨都是我很喜欢喜欢的演员,多看了两眼,不能自拔。用了两天时间看完整部剧,说真的,我想好好写点东西,可时间实在不容许,忙过这一段我又怕最深的感悟已经内化,于是匆匆提笔胡乱涂写。

        “孽缘”这个名字是这部戏最大的败笔。整部戏的基调应该是突显励志和正义的,而这个名字只会让人想到那些百拍不厌的家庭伦理据如“错爱”之流。。。剧情多少有些些戏剧化,不过这才更好看,按照一般套路,一定要让女主角的命运惨不忍睹,才有他们想要的影响力和教化功能。

        是有些感动的,在最后几集。我终究是个情感丰富的原装女性,只要是个女的,无论她多独立多自主多女权主义,都会希望生命中可以遇到像李保全或郭浩东随便哪个都可以的男人。女主角的过去这样的悲惨并持续不断的悲惨着,无论她多坚忍多勇敢,生活总会给她各种各样的困难和磨砺,这两个绝种好男人的出现,是她生命中应该获得的美好。这样,观众也宽心了。这是作者对观众心理的补偿,只是,生活中,我们不见得总会遇上这样的“贵人”。

        剧中最让我咬牙切齿的不是刘多贵,而是张玉梅。在我之前的生命中,我从未遇过也从未想到会有这样的人,我不知道生活中会不会真的有这样的人,如果有,祈祷上苍让这样的人早点死去,解除别人的威胁,也解脱了她自己。多么可悲的一个人,这样的人即使亲朋好友不放弃,她也不会回到自己的生活,因为她已经先放弃自己了。

        而刘多贵,我感到悲哀,不是因为他做的那些坏事,而是造就这样一个刘多贵的原因。像他这样的人生活中是有那么一些的,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悲剧,是社会的悲剧。社会的多方形态中,充满了这些人生存的缝隙。所有的体制都是不完善的,所有的规定都是有漏洞的,所有的心态都不是完全正确的,当一些人从出生起就带着我们所不能想象的畸形命运,成长在社会的重负荷下,我们又怎么能去责怪他们的偏离?我们所有人,早就被生活磨成了它想要的形状。

        至于女主角,不说了,太主旋律了。她与玉梅的命运,不完全是自己创造的,也是别人给的。如果海灵一路顺风顺水的到大学毕业,玉梅与刘多贵就这么吵吵闹闹过日子,她们不一定会比现在过得好,玉梅一辈子都要忍气吞声过的不幸福,海灵也不会有机会遇到李保全这样的男人。只不过,面对已经到来的危机,海灵迎头赶上了,玉梅自我封闭了。

        霍思燕演起这类人应该熟能生巧了,下巴一收,眼睛一张,就是张无辜受委屈的脸。简单看了些其他人写的评论,很多女生是为了李晨看的这部戏,所有的语句也都围绕着当年的简宁和今天的李晨,就是啊,97年的简宁哥哥是我们这代人的校园生活中最完美的白马王子,2010年的李晨多了些许沧桑,再不是那个安静读书淡淡微笑的青涩大男孩,我仍旧找寻简宁的身影,却只看到真心实意的李保全。

        大家谈论李晨,是想念那个时候的简宁,还是想念那个时候的自己?

        所有人都没办法逃离生活的磨砺,这一虚晃,有些人涅槃了,有些人沉溺了。

  • Jensen

    第一,关于最后说海灵跟了郭浩东,这似乎不一定,个人觉得,这只是导演给结尾故意添加的迷惑感,是一种有意设计的不明朗状态。按照片中那个辩方律师的“精神”,我们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海灵和郭在一起了,最后的结尾只是他们在一起很开心的样子,按照郭浩东和海灵他们家的关系,这种其乐融融的表现很可以理解,毕竟最主要的是,孩子太喜欢郭了,而且常常一起玩,所以,当那个孩子在和郭一起玩的时候,海灵不可能不被这种气氛感染而参与其中。按照海灵的个性,她是一个爱帮助朋友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对人生积极向上的人,所以,面对郭单独照顾一个洗车场,并且单身一人,海灵不可能不在生活中给予一些帮助,比如,偶尔帮忙送个饭,比如闲暇时帮助打理他的洗车房,毕竟这里曾经也有她的回忆,但按照海灵的性格,这种界限她是能够掌握的,并且是会去划分的。其次她的积极向上的精神,是不会让她永远沉浸在痛苦的回忆中的,心中留一方天空给保全,但生活还是要看向明天,带给活着的人快乐,这是海灵的本性,所以,最后的画面,那个其乐融融的结局,并不能说明海灵和郭浩东在一起了。

    第二点,有人认为公诉案件由海灵去自己控告,是导演的一个错误的硬伤。本人认为这里不存在这点所谓的硬伤。对于一个强奸案,警方的确应该主动介入,而不是由被害人自诉。但是,海灵的告诉并不代表这是她的自诉。一个强奸案,被害人不说,警方又怎么会知道呢?警方不知道又怎么能立案?其次,强奸案不由检察院管,而由公安管,所以,月寒检察官虽然知道,对立案与否没关系,月寒介于个人感情,在案外知道情况而不插手此事(例如不去报告给公安机关),是可以理解的。而人们不明白的关于为什么强奸案要由本人控告而警察没有主动立案的问题,我认为,是因为警察不知道强奸案的发生,因为海灵并没有报案,警察自然不知情,其次,海灵自己积极找证据,并控告,并不能证明,公安机关没有主动审查,只是警察的调查过程对电视剧的进程没有什么意思,不值得去交代出来,以免影响整体电视剧的效果。而刘多贵被拘留就已经表明了警方的确介入了。因为一个案件的过程应当是这样:警察接到报案,初步审查犯罪案件的客观存在,然后立案,然后才进行调查。海灵所谓的去告刘多贵,其实只是进行报案的行为,但报案也是要审查初步证据的,即证明犯罪行为的确是客观存在的,的确有犯罪发生过。所以海灵要寻找证据。而海灵在整个过程中都在积极寻找证据的行为是海灵的个人行为,不能证明警察就在袖手旁观,只不过是没必要介绍警方活动而已。所以,并不存在有些人所说的:强奸是公诉案件,怎么让海灵自己“告诉”去了的硬伤问题,只是电视剧没有必要介绍警方的介入和主动调查过程。不过,之前海灵哥哥被抓时,海灵报的那次案,而警察没有深入调查、没有过分追究,的确说不过去,只能说明是警察的问题(疏忽、没在意),而不能说导演对法律的无知,所以,所谓的硬伤其实不存在。

    还想说一点,最后的结尾虽少了一些波澜,但也算有始有终,至于谁死了谁没死的,个人觉得这种结局没什么不好之处。

  • Jensen

    看这部电视的过程中,我哭了无数次,被海玲的坚强,勇敢所震撼,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感染力让人无法抗拒,面对邪恶绝不屈服,面对困难和挫折绝不低头,她是坚强,勇敢,正义和善良的化身,非常感动,非常欣赏,非常钦佩。。。
    男主角也是世间几乎绝种的男人,被他的爱感动,他的宽容,他的体贴,他的善解人意,他的善良。。。就像评论上说的一样,如果现实中能遇到这样的男人,让我中500万,我都不要!
    这个电视让我感觉到了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坚强是人性最无法抗拒的魅力,爱是人间最伟大的力量,只要有爱,所有的苦难都能化为甘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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