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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疯人院》剧情:麦克墨菲(杰克·尼科尔森 Jack Nicholson 饰)为了逃避监狱里的强制劳动,装作精神异常,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他的到来,给死气沉沉的精神病院带来了剧烈的冲击。 麦克要求看棒球比赛的电视转播,挑战了医院严格的管理制度,受到护士长拉契特(路易丝·弗莱彻 Louise Fletcher 饰)的百般阻挠;麦克带领病人出海捕鱼,振奋了他们的精神,却让院方头痛不已。院方为了惩处麦克胆大妄为、屡犯院规,决定将他永远留在疯人院。生性自由的麦克再也无法忍受疯人院的生活,他联合病友,高大的印第安人“酋长”,开始自己的计划:飞越疯人院。 本片获1975年第48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男、女主角,最佳导演和最佳改编剧本五项大奖。主人公“不自由,毋宁死”的精神在当今社会仍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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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Jensen

    昨天晚上终于有空安静下来,刚好也很有看部好片子的心情,于是翻出了这部《飞越疯人院》。好电影就是这样的,无论哪个时代何种社会背景都不会影响电影所能传达给观众的思想,因为真理是永远都不变的。什么是好电影?对于我来说,一部好电影的意义就在于它能让我反复思考,找出它对我的价值,而不是告诉我,我应该明白怎样的道理。

    《飞越疯人院》就是这样的一部好电影。

    我不想再对影片的内容进行赘述,相关的影评已经很多了,我只想说两处让我感到难过的情节。一个是刎颈Billy自杀,一个是McMurphy被人为的变成真正的白痴。

    我不知道那位女护士为何总是要去揭那些所谓的精神病人的疮疤,每次看到Billy惊恐的眼神,结巴着说不要告诉他妈妈的时候,我都会觉得很残忍。谁的心里都有一块不愿意让别人碰触的地方,如果我们明明知道还非要去把它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尤其是对那种心思已经极度敏感的人,真是居心何在呢。伤害一个人不会让我们得到任何的快乐,但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要故意伤害别人。

    McMurphy,因为他的反抗,他终于被处以极刑——切掉脑白质,变成一个没有思想和灵魂的行尸走肉。看着他空洞无神的眼睛,想起他带大家去出海钓鱼,想起他为大家争取看比赛的权利,想起他看到Billy的死,愤怒的扼住那位冷血女护士的脖子……酋长说不会留下他一个人,最好的方式不就是结束他的其实已经终结的生命么。我们因为有自己的思想,才是我们啊。

    不得不悲伤的承认,在某些制度的束缚下,我们无法也无力去改变什么,只能像其他的那些精神病人一样,慢慢的习惯既定的时间表,习惯被压制,习惯被束缚。直到变的自觉自愿,永远也离不开这些束缚他们的制度。

    当McMurphy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无法移动那个水泥台子之后,他说:我试过了,至少,我试过了。可是,我们又有多少人有那样的勇气去破除自己内心的那层早已被磨的厚厚的茧子呢。

    不是不可以,而是根本就不曾想到过。

  • Jensen

    凌晨2点。没有月亮。夜是那么清冷。它似一滴滴浑浊的雨水。透过头颅顺理成章的凉到我的脚尖。坐在窗台上。每段日子都显得毫无意义。重复的今天和昨天又有什么分别?一切期待都被泯灭。空气里散发着寂寞的气味。潮湿的如同某种霉菌。顺着呼吸进入我的身体。在每个夜里独自与自己对话。闭上眼睛。就可以感觉它翻腾在每个细胞中。绝望象激素般高涨。而黑暗延伸的如同一条没有尽头的曲线。连接着每一个黎明。



    还记得飞越疯人院吗?当杰克·尼科尔森饰演的麦克墨非第一次踏进疯人院的时候。当他看着解下的手铐时。他是多么快活和欣喜。眼睛亮的跟星子似的。是啊。那就是获得自由的眼神。你一直记得。你记得他是如此热情和有活力。一直试图摆脱那些规则和时间表。就算没成功。但他总是说。至少我尝试过。尝试也是需要勇气的。难道这还不够吗?有多少还未老去的生命连尝试都没有过。

    而这个世界。你看这个世界不就是一个巨大的疯人院吗?我们生活在其间。任何光怪陆离的事都已然习惯。就象那些疯子一样。习惯了每天按照别人制订好的时间表生活。习惯了这些规则道德边边角角的束缚。习惯了成天抱怨却没有走出去的勇气。心里总有个声音。极力呐喊着却始终被我们忽略。直至最后消失不见。我们终于都成熟了。融入社会开始了新生活。庸庸碌碌直到老死都不会再想起。我们为之付出的代价却是杀了自我。手起刀落且满面笑容。自以为多么完美。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是这个世界还是我们自己?


    你看见那些尚还年轻的人了吗。还未老去却已经习惯了回忆。那些梦想豪言壮语。几乎是一个世纪之前的模糊记忆。我们都还未老去。却在敏感中习惯了沉溺。本能决定了我们会选择对自己最好的方式。于是连思考都可以轻易放弃。谁不可以。不去想什么存在价值我是谁之类的东西。每天只关心吃睡或爱与不爱。这是多么轻松。不要自由不要激情没有梦想。磨平了所有的锐角一样可以生活的很好。幻想就够了。在家安逸的做做白日梦就可以满足了是吗?

    抱歉。我想我永远无法做到如此轻松。我也知道。我们都是依赖着这些体制化的东西在生活。我们需要这些。精神建立在物质之上的道理谁都明白。但越来越丰盛的物质究竟又带给了我们什么?这所多玛之城。富的人越来越富。穷的人越来越穷。越来越多的纵欲者。购物狂收藏癖占有欲。这些欲望把世界搅的不得安宁。战争时起。人人都不安分的跃跃欲试。媒体借机大作文章混淆视听。虽然两极分化和集体无意识不是一两天的事了。却从未如此兴盛过。而更多人却在愤怒后生活照旧的习惯了无止尽的指责漫骂。而更少的人在试图摆脱后。却获得了跟肖申克的救赎中。被关了几十年后放出来的那老头一样的下场。有多少人最后获得善终?还是我们一开始就注定不得救赎。


    一切都是这么矛盾。从混沌初开后就未明朗过。不是忙着生就是忙着死。那为什么忙着忙着。我们却忘了初衷。忘了坚持那些最初的美好。


    你看。当脸上的面具越来越华美。寂寞就象一种疾病般流行开来。无人幸免。我知道这个世界阿甘很少。因为大部分人天生就聪明且四肢健全。可谁都没有象他那样。把奔跑这个姿势坚持了一生。他总是说。我不聪明。但我懂得什么是爱。那么我们呢?聪明的我们除了爱自己之外。还懂得什么?是不是一切都得来实在太容易。还是根本就轻易可以放弃。为什么我们连坚持都已忘记?

    还有安迪。卧薪尝胆只为得到自由。那在大雨中振臂呐喊的姿势成为了永久的传奇。可你知道。肖申克的救赎并不是神话。只是坚持到底的人实在太少。记得巴比龙吗?那个不断越狱至老的人。他真的愚蠢吗?还是我们在感动之后应该明白点什么。这个世界上。不是没有为梦想奋斗到底的人。可为什么最后。他们不是成为电影上的一幕经典或者是传记书籍。而被人们歌颂。却永远都无法成为现实生活?

    告诉我。为什么当我们渐渐老去。却只能缅怀当初的激情?为什么还年轻却任由这些热情从身上蜕去?习惯了叹息。还是。还是我们一直都在惧怕什么。是麦克墨非死寂的眼神吗?被切除了脑白质的他。活着如同死去。除了死亡还有什么能给他自由。而我们也是如此。害怕一直坚持到最后。却什么都得不到。可做和不做终究是有区别的不是吗?

    还是你已经习惯了这样生活。懦弱的放弃了一切希望。沉湎于声色犬马中醉生梦死。更或者依赖着以前的阴影不可自拔。自以为有多不幸。你以为这个世界是圆的。注定容纳不了自己的锐角。却从未想过这个世界是由谁构成的。难道不是我们吗?难道不是你自己磨掉了所有。却不愿从疼痛里爬起来吗?连最真实的自己都不敢面对。还妄想隐藏起所有平静的继续生活就会天下太平。别愚蠢了。什么都是有期限的。什么都会过期。这个道理难道你从不明白?


    别在问我什么是希望。所谓希望。不是沉溺在黑暗中的等待和希冀。而是自己断绝所有退路的勇往直前。你是否明白?


    而这些音乐和影象。带给我们的东西也不该如此稀薄。除了安慰和迷恋。难道它从未带给你前进的力量和勇气?难道你从未感受过?别再问我要怎么活着。你都从未试过认真生活。去付出爱。而不是计较得失。珍惜所爱的一切。和爱你的一切。坚持梦想。就算它看起来不可能实现。但还是要为每一个可能去努力。还有。不要只会坐在家里抱怨。什么都不去做的人有什么资格抱怨。别去依赖绝望。绝望也是因为希望。就象活着才有可能改变。而死了却什么都没有一样。

    我还记得。影片的最后不是麦克墨非的死亡。而是定格在即将破晓的夜里。酋长打破了铁窗奔向黎明的背影上。他带着麦克墨非离开了那个窒息之地。奔向了新的开始。



    别再去怀疑。无论黎明之前夜有多长。只要我们不断的向着前方奔跑。不要畏惧和后退。更不要停下。心存相信。总有一天。抬头就能看到黎明。以及新的阳光。

  • Jensen

    疯人院显然是个隐喻。这隐喻在当时看来便似乎太浅显,何况今天已经有不少人看过了《肖申克的救赎》和《楚门的世界》;当然,有些人会愿意扯上《看上去很美》,姑且算它一个吧。
           麦克墨菲显然是个混混,而且有点小聪明,靠着装疯卖傻躲避了牢狱之灾——虽然代价是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护士长拉契特显然是个好人,道德上完美无缺,是个完美的制度与即成世界的捍卫者。影片最后小混混墨菲成了英雄,而“该院最好的护士”拉契特却是个地道的恶魔。这有点黑色幽默的味道。
          实际上,抛去各种影评和溢美之词给我们戴上的有色眼镜,我们可以感觉到,是“疯人院”这个环境成就了麦克墨菲,因为他若在一个相对正常的环境里,他能做的事就只有“至少五次因闹事被逮捕”——无论以他所处的时代或者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这样的人都无法被称为英雄。但恰好他被送进了疯人院,他不安分的性情,让他打破的制度恰好是那么不合理——而我们可以想见,以他的性情,合理的制度他也会打破的。所以,可谓是“时势造英雄”,麦克墨菲被人称道的英雄主义色彩似乎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浓烈,而所谓的“殉道精神”更是有点生拉硬拽。
           但是,毕竟麦克墨菲是作为一个被艺术化、夸张了的形象出现在影片里的,从戏剧效果的角度考虑,麦克墨菲的流氓气与护士长拉契特的道貌岸然形成的强烈对比,很能让人留下深刻印象;而且,我们应当可以看到的确是他的这股与众不同的流氓气,让他对制度——他才不管这制度是好是坏,只要这制度限制了他——无比憎恨和对自由极度渴求,让他对生活充满激情,让他尝试“飞越疯人院”。如此便够了。何况鲁迅他老人家的那句“对手如凶兽时就如凶兽,对手如羊时就如羊”也能为他开脱不少。一个执着于“费厄泼赖”的道德完人,有多少激情来抵抗不自由、来面对如潮的不讲究“费厄泼赖”的敌人?只有流氓才能对付道貌岸然的卫道士,这似乎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事实。若麦克墨菲是个道德高尚并有极高觉悟、已经自我觉醒的很有境界的正人君子,我会以为我是在看一部长春电影制片厂出产的片子。
           关于护士长拉契特的评价,相对而言,似乎可以简单很多。很多人认为她是个恶魔,这大概是没错了。但试图通过举她大声播放音乐来“折磨”病人、在病情讨论会上揭病人伤口等例子来证明这个结论,则显得有点太过简单了。若她这个角色如此单薄,如何让她的扮演者路易丝•弗莱彻获得当年的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实际上我们纵观整部电影,看不出拉契特有任何通过虐待病人而获得快感的迹象。
          播放音乐是好的,而有些老人耳朵不大好,需要大点声,似乎没什么问题;通过大家讨论来治疗病人,出发点也显然是没错的;大部分人,特别是些老人家习惯了现行的作息时间,不因棒球比赛而改变作息,免得打搅了他们,道理上也没错。单纯地从动机而言,我们看到拉契特是处处为病人着想;哪怕结果并不尽人意,她也没有从病人的不悦、甚至痛苦中获得任何恶意的快感。也就是说,道德上她似乎无懈可击。但事实上,过大的音量的确影响了病人的正常交流;而大部分的病人其实不想暴露私、揭自己的伤疤;有不少病人是很想看棒球赛的。于是我们发现,拉契特之所以为恶魔,正在于她是个好人,是一个道德上完美无缺,对制度异常执着的人,正是这种占领了道德制高点的优越感,让她在“一切都是为了病人好”的道德掩护下丝毫不顾忌病人的感受,一意孤行地坚持不合理——她当然不这么觉得——的制度,伤害——她也当然认为是在帮助——病人。这不禁让我们想到我们中国的那些“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学先生们,当他们把出轨或者疑似出轨的女性塞进猪笼,沉入水底时,他们是不会有任何罪恶感或者获得任何犯罪的快感的——他们只会痛心疾首地感慨世风日下,同时觉得自己的行为无比正确。不合理的制度已经内化为心中的道德律,他们做出的行为便只能代表制度而不能代表他们自己了,因为已经被彻底制度化的他们已经成了制度的一部分。
            法国作家阿尔贝•加缪在《鼠疫》中写道“世上的罪恶差不多总是由愚昧无知造成的。没有见识的善良愿望会同罪恶带来同样多的损害。人总是好的比坏的多,实际问题并不在这里。但人的无知程度却有高低的差别,这就是所谓美德和邪恶的分野,而最无可救药的邪恶是这样的一种愚昧无知:自认为什么都知道,于是乎就认为有权杀人。”这段话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
            护士长拉契特的不敏感或者说无知——不论这是天生的还是制度化的结果——让她漠视病人的需求,而又正是这种漠视,让她能毫无顾忌地挥舞她的道德大棒来执行她所奉行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律,而这更进一步地导致她的无知。如此,她便陷入一种不可抑制的“自激”,像一条咬着自己尾巴原地打转的蛇,生活在自己的一个能自圆其说的封闭的世界里;而在这个能自圆其说的世界里,她是“全知全能”的——“于是乎就认为有权杀人”。分析到这里,我们便会发觉拉契特其实比麦克墨菲更有代表性,她实际上代表了我们这个社会上的大多数人:好人,但由于无可避免的智力上的局限性,于是好心办坏事。当我们用相对尖锐、恶毒的语言来形容这种人(其中必然包括我们自己)时,那便是如易卜生在《人民公敌》中对“结实的大多数”的描述:“我们这儿,真理和自由最大的敌人就是那结实的多数派。不是别人,正是那挂着自由思想的该死的结实的多数派!现在你们明白了!”,“真理”、“自由”、“自由思想”都是好词,用任何一个其他的好词来更换它们,关于“结实的多数派”的说法也是成立的。“为了病人好”的拉契特自己便是病人们最大的敌人,于是无意中便做了“结实的多数派”。很多时候,我们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这是道德的悖谬。
            我在文章开头提到了《看上去很美》,这是因为06年这部片子上映时,有人起哄称它为“中国的《飞越疯人院》”,“儿童版《飞越疯人院》”。单纯地就角色和某些场景而言,两者的确有相似之处,比如说“幼儿园”对应“疯人院”,李老师对应护士长拉契特,方枪枪对应麦克墨菲,集体拉屎对应“Medicine time”等等。但问题是,表面看来,《飞越疯人院》和《看上去很美》都是一部关于专制与自由、制度化与反抗制度化的电影,就这点而言,两部电影的确是极其相似。但其实《飞越疯人院》还有一更深层次的内涵。当我们拿《飞越疯人院》和《肖申克救赎》、《楚门的世界》以及《看上去很美》一起做比较时,往往只着眼于这几部影片的主题都是表达了对自由的追求和对人的关怀,但却忽视了《飞越疯人院》与其他片子在表达这一主题上的方法上的不同,而这种表达方法上的不同,恰是他高于其他片子的地方。《肖申克的救赎》等几部片子是在通过制度——制度化与反制度化——来体现对人的关怀和对自由的思索与追求;而《飞越疯人院》则更多的是直接地通过“人”这一命题本身来表达对人的关怀和对自由的理解。它其实是以麦克墨菲和拉契特的矛盾为引子,通过对其他病人,尤其是酋长、比利两人的刻画,表达了一个更深层次的近乎哲学的命题,那便是:如何对待“自我”,从而不单对制度化进行批判,更多的是去试图探索、揭开这种“制度化”产生的根源。
          在《飞越疯人院》里,我们会发现被真正制度化的其实只有一人,那便是制度的代表护士长拉契特;而反制度化的也只有一人,麦克墨菲。其他病人,除了少数几个有暴力倾向的以外,制度于他们是没有多少关系、可有可无的,因为他们都是自愿进入这个疯人院的。是的,他们都是自愿的,不同于《肖申克救赎》里被强行关押的犯人们;不同于《楚门的世界》里生来便在摄影棚里的楚门;也不同于被迫上幼儿园的方枪枪们。他们都是自愿的。他们自己选择了进来,并且随时可以选择离开——当麦克墨菲知道这点时,感到无比震惊,因为在他看来这完全不可思议。很多人会从病人们并不愿意离开这所疯人院并对护士、看守们逆来顺受而得出他们已经被制度化的结论,姑且这么认为吧;但他们忽视了一点,那便是病人们是自愿进来的。如果他们真的被制度化了,那制度化也只能是果,在他们进入疯人院之前便存在的、让他们接受制度化的因更加引人思索、让人毛骨悚然。
            他们为什么会选择主动进入这个疯人院?影片对除了麦克墨菲的其他病人的刻画似乎告诉了我们答案。比如说酋长。酋长是印第安人,一开始是医院里病得最严重的人。他虽然身体强壮,牛高马大,却严重的自我压抑,反映迟钝,从不说话,以至人们都以为他又聋又哑。而后来,在麦克墨菲的鼓动和激励下,他渐渐与其他人接触了起来,最后成了墨菲知心的朋友。在一次与麦克墨菲的对话中,墨菲说酋长很强大,而酋长却说道:“我父亲才是真正的强。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只要他喜欢……所以大家都不放过他……”显然酋长的父亲的遭遇让他对自我的释放产生了怀疑,从而导致极其严重的自我压抑。我们再看比利。比利是一位弱小、自卑、口吃的病人,当麦克墨菲准备逃跑时,邀请他一起走,他说:“我还没有准备好。”我相信这不但是比利一个人的答案,也是全体病人的答案。他们都“没有准备好”。而这种对自己的不信任、强烈的自我压抑,使他们主动选择进入疯人院,甘愿接受各种不人道的待遇。在影片的最后部分,麦克墨菲把她的女朋友弄进了疯人院,并举行了一个派对。那个晚上,墨菲甚至让他的女朋友跟比利发生了性关系,以满足比利对他女朋友的爱慕之情——某种程度上,比利的自我压抑就是由于曾经被喜爱的女性拒绝而造成的。这件事第二天被拉契特发现了,在她质问比利,并对他表示彻底的失望时,我们可以看到比利在回击她时口吃的毛病消失了。这是一个很有象征意义的情节,比利通过欲望的达成而解除了自我压抑,于是作为他“不正常”标记之一的口吃便消失了。虽然比利最后在拉契特的刺激下悲愤地割开了自己的手腕,自杀了。但我们可以想见,他在解除了自我压抑的那一刻,他便已获得了自由。
           影片的结尾墨菲去世了。在比利因拉契特的刺激而自杀后,他袭击拉契特,从而被切除了脑白质成了真正的白痴。此时已经寻回了自我的酋长不忍心见到墨菲如此痛苦且荒谬地活着,便用枕头闷死了他,然后扛起水泥台,砸开了窗户,独自一人,在晨曦中向远方的树林跑去。而在他身后,是其他病人远眺他高大的背影时发出的阵阵欢呼。
          是的,酋长自由了,但与其说这是挑战制度、规则的胜利,不如说是因为他重新认识了自我,释放了自我。而其他病人,他们望着酋长的背影,望着洞开的窗户却没有行动,这显然不是制度和规则的原因,而仍是因为“内心不自由”,还“没有准备好”。但好歹他们欢呼了——他们对自由有了向往。
          “普鲁士的专制制度是对作家内心不自由的惩罚。”马克思如是说。
          麦克墨菲,显然他一直都是自由的。

  • Jensen

    我觉得,人们对于这部电影的口碑已经完全具备了社会学的研究价值。因为看完One Flew Over the Cuckoo's Nest的,十之八九是热泪盈眶的模范观众——他们天性善良、追求自由、尊重个性、反对桎梏、对待顽劣孩童很萌很有爱。于是,乌托邦的敌人,似乎仅仅是一小撮冷血的护士长而已。

    这显然不符合世界的本质。

    换一个角度说:McMurphy在现实中的投影是什么呢?
    他就是那个在深夜里撬走你自行车的家伙。
    他就是那个在酒吧里调戏你女友的家伙。
    他就是那个爬上你亲手栽的樱桃树,大肆饕餮的家伙。
    他就是那个酗酒唱歌,吵得你整宿睡不着的家伙...

    对了,他就是一次次把你气得想抄家伙的混球,在你咬牙切齿唾骂其为人渣的时候,言辞间不会留有半点同情。

    嗯,我想说的就是这个——相比自由,人们更想要的是安全,而最安全的立场,就是“跟大多数人站在一起”。McMurphy们之所以被打入另册,无非是他的自行其是破坏了游戏规则,大伙为了自己的安生,把他送进了高墙里面。随后,我们就把这个过程集体遗忘了,并且无比心安理得。

    人类的聪明莫过于,永远可以为自己找到合情合理的立足点,可以在价值判断的杠杆上表演花巧的体操,而且绝少失误。一种挑衅体制的诉求冥冥中催生出下贱的移情作用,当McMurphy被疯人院折磨得奄奄一息的时候,大家忽然又成了它的亲密战友,称他为英雄,与他一同企盼起“自由”,勾划着一次完美的越狱。

    这不是很奇怪么?

    我想为这部电影续写一段,那就是酋长壮烈地逃跑之后,披头散发、满身泥水、气喘吁吁、面目狰狞地敲响了你——一个对McMurphy寄予无限同情的善人的家门。

    自由何以成为悲剧?
    因为你就是那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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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豆瓣评价的上限只有五星,我则实在想给出六星的好评。
    为那一个McMurphy,为那无数个模范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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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段作为对秋夜星空的回复,也是对正文的最后补充。

    秋夜星空:

    不瞒你说,电影我看过两遍,第一遍真的也可以算是个模范观众,而第二遍,我开始焦虑,因为我的注意力开始集中于护士长的身上——一个彻底的理性主义者和专业主义者,原则至上,一丝不苟地做着任何自己认为是对的事情。如果说McMurphy是我们内心某一部分的投影,护士长难道就不是我们内心另一部分的投影?在我们自持掌握了真理的时候,当我们拒绝深入和关怀一种完全陌生的生存状态的时候,是不是也在全然无意之中做了跟护士长一样的事情?在这样的视角下,我们欲除之而后快的“坏人”、“神经病”、“无赖”、“奸小之徒”,其身份是否都那么可信?

    当然,这是一个可以被意识到,却无法弥补的问题。可是奥妙在于,这里的许多人甚至拒绝被唤起这种意识——当他们把自己假想成受害者的时候,他们是满足的,但是当你指出他们也可能是施害者的时候,他们却感到自己受到了伤害。

    谁都向往自由,但是若不能直视自己人性中的天然缺陷,你并不会因这种向往而变得高尚。

    最后,我对“善”与“恶”的本质讨论没有兴趣,因为在我的字典里,人性是不可能被净化的——任何想当然地试图净化人性的人,即使是借着自由的名义,其灵魂中也必然住着一个暴君。

  • Jensen

    这个片子的原著和电影我都看了,对原著的印象大概更深一些,有些地方可能会记混,不过大致上应该差不太多。顺便推荐大家去读原著,从头到尾都非常精彩,很多细节在电影里都被省略了,毕竟时间有限。

    看到大家在讨论McMurphy的死,忍不住想说几句。这部书/电影对五六十年代的美国精神病院可以算是很真实的描写,病人完全没有人权,虐待时有发生,治疗方式十分单一,最有力的工具就是书/电影里所有人都害怕的电击治疗。而对精神分裂症的终极治疗方式就是McMurphy最后所接受的额叶切除手术(lobotomy)。大脑每个半球分为四个叶,额叶是其中最大的一个,大约占1/3体积,切除以后人会失去很多功能,包括很大一部分的性格(personality)。这在现在看来绝对是极端不人道的手术,可是当年手术的创始人Moniz却因此获得了1949年的诺贝尔医学奖。自从这本书问世以后,美国和欧洲掀起了一系列反对滥用电击治疗及虐待精神病人的运动,通过了限制精神病院权力的法律条文,精神病人的生存状况才得到很大改善。

    一个人怎样会被诊断为精神病人?作为“科学工作者”,我应该说,对精神疾病的诊断已经极大地系统化和规范化,有各种手册条文可以参照。但是对“精神”的诊断,始终有很大的困难存在。Chief和McMurphy真的是精神病人么?很明显,即使从我们“正常人”的角度来看,他们也没有什么严重的精神问题,chief之所以怪僻沉默,是因为他父亲是酋长的印第安部落被白人侵袭衰亡,而McMurphy最多不过是一个不听话的捣乱分子,还自作聪明地以为精神病院会比劳改农场要强。但是社会规范体系是容不下这样不遵守规则的人的,所以不论McMurphy身在何处,他的结局几乎是注定的。

    只是书/片子的中间,看到他们出海钓鱼,看到他们找来女子和billy在一起,看到他们暂时的胜利和欢乐,我几乎已经完全融入进去,和他们一起轻松地快乐着,忘记了那必将来临的命运。当McMurphy终于被送去手术,我几乎快要落泪。这样鲜活的一个人,他的调皮和活力宛然还在眼前,却始终斗不过社会的规范,转眼间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他不是植物人,手术后过一些日子以后他能够起床,吃饭,说话,可是他已经不再是McMurphy,只是护士长的成功作品而已。人世间最大的悲哀,只怕莫过于此了。

    Chief在逃跑之前,为什么要杀死McMurphy?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因为他知道,如果真正的McMurphy还活着,一定会觉得宁可死了,也不愿意过行尸走肉的生活。也因为在他的心中,这样的McMurphy存活在世界上,是一个极大的失败和讽刺。McMurphy曾经说过,他们要离开疯人院,——获得自由对他们来说,便是最大的胜利。现在这样的McMurphy怎样才能够离开,怎样才能够自由?只有一个方法,就是死去。Chief杀死McMurphy,只是帮助他作出最后的抗争,然后带着McMurphy的思想和期望,冲出去寻找他们的自由。

    就象很多人说的,其实我们“正常人”在社会中的处境,未见得就与这些精神病人有很大的区别。“护士长”所在皆是,被扼杀的McMurphy,也实在并不罕见。我非常喜欢这部书/电影,正是因为我能够体会到他们的欢乐,痛苦,斗争,失败,而感动于他们最后惨烈的胜利。要我总结它给我的感想,四个字:荡气回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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